【商品檢驗】危險化學品,請如實申報 根據《海關法》、《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 》(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29號,以下簡稱“129號公告”)等規定,進出口危險化學品的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,應當如實向海關申報。 MORE INFO → 行業新聞 2022-10-28